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,增强其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,8月27日,长安司法所组织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。
本次活动以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》为重点,通过条文解读等方式,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深刻理解爱国主义精神的内涵和重要意义,增强国家意识、法治意识和
集体观念。同时,司法所工作人员通报了近期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典型案例,通过以案释法,警示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,珍惜矫正机会,自觉服从管理,避免重新违法犯罪。
通过此次集中教育,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明确了自身权利义务,表示将积极改正错误,主动接受监督,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。长安司法所将继续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,助力其重塑人生、融入社会。(章永波)